敬致 各會員醫院 鈞安:
一、健保署來函公告,詳如附件。
二、為利醫界全力配合防疫,健保署業於109年1月22日、1月27日分別以健保醫字第1090032629、1090032640號函(諒達)自1091月23日起區域級以上醫院門診減量措施暫緩執行;考量疫情持續發展,放寬期限持續延展,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