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一般服務成長率為5.471%,專款專用項目合計為304億3540萬元,門診透析成長率為2.533%。
相關應執行重點摘錄如下:
一、非協商因素之醫療服務成長指數改變率,優先用於急重難症、藥事服務費、急重症護理費、因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及門診減量配套措施等支付標準之調整。
二、新醫療科技,請健保署於日後協商前,應提出年度新醫療科技預算規劃與預估內容,落實新醫療科技項目之引進與管控。
三、請健保署檢討免疫療法藥品給付規定,另附帶免疫療法藥品還款計畫返還金使用於新醫療科技項目。
四、於醫院總額議事會議中研商,109年區域級(含)以上醫院門診減量措施將持續推動,並維持108年方案執行內容,不得超過106年之94.12%,超出部份按該院門診每人次平均點數不予分配。
五、專款專用項目「使用C型肝炎新藥後所需之檢測費用」一項,衛福部採納付費者代表協商時指不宜增加預算之意見;但預算如有不足,由其他預算相關項目支應。
六、門診透析部份,衛福部開始強調推動糖尿病與慢性腎臟病照護方案整合,持續推動腎臟移植、提升腹膜透析使用比率,研議利用雲端藥歷進行用藥管理、審慎開立止痛類藥物。
七、109年地區預算R值部份,門診前進1%、住診維持108年水準(即為門診:住診=51%:45%),醫院總額風險調整移撥款由1.5億酌增為2億元
以上說明,惠請併同附件內容參閱,謝謝。
中華民國區域醫院協會敬啟2019/12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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